烟台银行卷入730万元骗贷案回复称已强化风控管理

2019-03-22 21:04:14     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在支持民企发展的过程中,监管层不断强调要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防止被截留、挪用甚至转手套利等。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赖氏父女虚设皮草购销合同,先后两次向烟台银行骗取贷款合计730万元,且获得贷款后,赖某及其女儿均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大部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或个人消费。

  某国有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人士坦言,信贷实践中,贷款用途的审查和监控确实非常困难,只能在贷前、贷中、贷后进行多角度的防范,降低风险。

  烟台银行相关负责人回复《中国经营报》记者称,近年来烟台银行不断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烟台银行不良率为2.16%,截至2018年9月底,不良率则上升到3.30%。

  两次“入坑”

  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被告人赖某甲以提供招远市振天皮草行与余姚市圣诺尔皮草厂签订的虚假购销合同为欺骗手段,从烟台银行招远支行取得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490万元。取得贷款后,被告人赖某甲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大部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2017年7月19日,烟台银行招远支行从招远皮革城有限公司扣划人民币30万元冲抵贷款本金,剩余贷款人民币460万元,被告人赖某甲到期未归还。据烟台银行招远支行副行长孙某介绍,借款到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到振天皮草行催要借款,赖某甲将店铺内的商品撤走,本人逃匿。

  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2月,类似的情况在赖某甲女儿赖某乙身上再次上演。被告人赖某甲指使其女儿赖某乙,以提供招远市名兰皇后皮草行与余姚市圣诺尔皮草厂签订的虚假购销合同为欺骗手段,从烟台银行招远支行骗取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40万元。取得贷款后,被告人赖某甲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及个人消费。烟台银行招远支行客户经理证实,2016年7月21日,招远市名兰皇后皮草行给付5个月利息后,再没有还息。2016年8月赖某甲、赖某乙将商铺内的物品撤走,电话停机,银行工作人员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虚构贷款合同轻松骗得700多万元个人贷款,银行审批是否严格?针对上述情况,烟台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贷款在贷款前均经过烟台银行招远支行严格的贷前调查,其相关经营资质、信用状况、贷款用途、保证措施等均符合银行的授信条件,银行贷款后又进行了严格的贷后管理,履行了尽职职责,业务办理完全合规合法。”

  不过,某国有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人士坦言,信贷实践中,贷款用途的审查和监控确实非常困难,只能在贷前、贷中、贷后进行多角度的防范,降低风险。“尤其是贷后监督,其相对于贷前审查而言难度更大、可操作性更差,需要银行及监督部门付出更大的努力。”

  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贷后管理规定,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根据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8月15日,被告人赖某乙被抓获归案;2017年9月6日,被告人赖某甲主动到招远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投案。

  除上述两笔借款外,2015年10月,赖某甲还与一家股份制银行发生了借款关系,并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归还个人借款。根据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上述三笔贷款到期后尚有贷款本金人民币850万元未归还。对尚未追回的赃款人民币850万元,法院责令被告人赖某甲退赔被害单位,被告人赖某乙对其中的24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从烟台银行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赖氏父女在烟台银行的欠款已经全部清偿,烟台银行招远支行未受损失。

  山东银行业资产质量承压

  2019年2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强调,要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做好贷中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防止被截留、挪用甚至转手套利,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形成新的风险隐患。

  烟台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烟台银行持续打造“审慎、稳健、可控”的风险管理文化,不断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全面建设和优化升级风险管理架构、管理流程、管理技术及工具,通过专业规范的风险管理技术与手段,严格把控各类业务办理流程,严密防范各个业务环节风险,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记者注意到,烟台银行2017年业绩报数据显示,自2015年至2017年,连续3年烟台银行不良率呈下降趋势,分别为2.78%、2.52%及2.16%。且截至2017年末,烟台银行不良贷款余额7.31亿元,较2017年初减少0.67亿元,不良贷款实现“双降”;拨备覆盖率212.10%,较2017年初提高4.96个百分点。不过,烟台银行2019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末,烟台银行不良贷款率为3.30%。

  去年以来,山东地区银行机构整体资产质量压力较大。根据山东银保监局此前发布的2018年三季度末数据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辖区中小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899.6亿元,比2018年初增加308.4亿元,不良贷款率4.81%,比2018年初上升1.27个百分点。在资产质量方面,2018年三季度末,山东省辖区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算资本充足率为13.01%,在规定标准以上,较2018年初下降0.31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1%,较2018年初下降0.25个百分点。

  (本报记者郝亚娟对本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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