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新回应战略重组大公资信十大原因

2019-04-18 14:05:12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 蔡越坤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 2019年4月18日,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战略重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资信)签约仪式在京举行。

  距离大公资信被处罚不到一年,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监会处罚不到一年,中国国新对大公资信进行了战略重组。

  而对于中国国新重组大公资信的原因,中国国新对此作出了十大原因回复。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大公之前因为违规被处罚,行业信誉严重丧失,中国国新作为一家央企,为什么还要去收购大公?

  答:中国国新十分关注并长期看好评级行业的发展。大公之前所发生问题的根源在于公司的管理问题,而直接原因是没有处理好评级业务和非评级业务的隔离关系,以及评级公司和关联公司之前的隔离关系。严厉的处罚也展现了监管部门科学监管、营造良好行业环境的决心,这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国新进入评级行业的信心。作为中国最早成立的信用评级企业之一,大公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领先的评级思想和方法论,而在当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大背景下,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收购大公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国新运营国有资本的功能,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中国国新也有能力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模式,引领大公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国新战略重组大公后,将以培育民族品牌、建设“世界一流”评级企业为目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大公的独立性;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评级专业能力;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中国国新将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推动大公苦练“内功”,重塑品牌,为市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评级服务,为我国评级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有报道称,大公受处罚后人员流失严重,业务全面停摆。中国国新是否只是收购了一个“壳公司”?

  答:从处罚至今的九个月的整改期内,大公的工作重心为严格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逐项进行整改,人员和业务均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不过,从目前的人员和业务情况来看,大公仍然是一家正常经营的评级机构。

  从人员情况看,相比处罚之前,目前大公的总人数略有减少,这是和受处罚后公司的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同时,在经过了九个月的整改后,大公的从业人员结构在实质上得到了优化,其中,从业三年以上的分析师从46人增长到71人,占全体分析师比例从21%上升到了45%;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占分析师比例从84%提高到了89%;获得证券执业资格的人员占分析师比例从17%提高到了23%。

  从业务上看,北京证监局和交易商协会的处罚,并非是停止大公全部业务,而是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和证券评级业务。一方面,大公仍然对900多个主体的约2000多个债项承担跟踪评级义务,这方面的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另一方面,在新业务承揽方面,其他不在监管处罚范围内的评级业务均正常开展,包括主体评级、处罚之前已经在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并在注册额度内的续发项目、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金融债、二级资本债(资本补充债)、混合资本债、优先股等、其他国家机关监管发行的债务工具项目、储架发行的证券化项目的后续发行、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信贷市场的各类评级业务等。从监管处罚至今,大公总共出具评级报告550多份,发布各类研究报告220多篇。

  第三:债券市场违约频发,信用评级机构监管趋严。大公在合规方面有哪些举措,能否介绍一下公司整改的情况?

  答:从历史上看,大公的技术水平在行业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在评级结果质量的检验中,违约率是一项重要的考察指标。2016年-2018年,信用评级行业累积违约率分别为0.82%、0.94%和1.77%,大公累积违约率分别为0.50%、0.66%和1.78%;2014年、2015年大公评级的债项无一例发生违约;与其他评级机构相比,2016年、2017年大公违约率均为行业最低。

  从具体的整改进度来看,在过去九个月,公司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完善了公司领导管理架构,改组了董事会,重新任命了高管团队;调整组织结构,保障了评级机构的独立运营;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终止了部分评级业务;完善了各项业务隔离制度规定;完成人员资质梳理,目前高管团队、评委团队、评级团队人员资质均符合监管要求;优化了评级业务与内控制度,根据监管规则新增制度,并对原有制度根据最新组织架构进行修订;加强内部控制力度,规范评级作业流程;优化评级信息系统,改进用印审批流程,加强对存档资料的审核和管理;加大监测力度和结果检验,持续改进评级方法;加强合规队伍建设,提升全员合规意识;确立了大公合规检查机制,开展定期及专项合规检查;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培训体系,对员工进行专业素质及合规意识的培训;建立投资者服务团队,让评级指导思想回归投资者服务本源。

  第四:中国国新控股大公后如何保证大公评级的独立性?

  答:中国国新此次控股大公,实现了大公从单一股东到混合所有制的转变,改善了公司的股权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是大公践行评级机构独立性原则的有力保障。

  一方面,大公将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行业规范独立开展业务,在评级业务开展过程中和股东之间实现有效的人员隔离、系统隔离、业务隔离、办公地点隔离。作为负责任的央企,中国国新将会通过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架构规范行使股东权利,确保大公评级业务开展的独立性,成为行业内支持其控股的信用评级机构独立开展业务的典范。

  另一方面,在大公内部,一切评级决策均由信用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流程、规则和标准做出,其独立性得到制度性保障。

  第五:三大外资评级机构将会陆续进入中国市场,大公准备如何应对“三大”的挑战?

  答:大公立志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一流评级机构,我们乐见在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的背景下,美国“三大”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我们认为他们的进入虽然短期内会加剧行业竞争,但中长期来看,可以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平,并充分激发国内评级企业的活力和潜力,推动国内评级企业不断提升评级专业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国际化水平。

  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大公将继续苦练内功,充分发挥大公25年来积累的技术水平和数据资源,结合自身国际化的经验,和“三大”评级机构以及其他国内机构共同推动我国评级行业良性健康发展,服务于国家战略和投资者需要。

  第六:大公怎么看待主权评级业务?

  答:主权信用研究是信用风险研究中的组成部分,对一个国家的主权评级的评定是判断该国境内发行人信用风险的重要基础。自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大公系统的开展了主权评级研究,积累了大量技术和数据基础,对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过主权评级,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今后,大公将会根据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有重点地开展主权评级的研究工作,尤其关注全球主要经济体,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信用风险研究,以期促进资金融通,服务经济发展。

  第七:中国国新控股后,大公是否有计划在海外设立评级机构?

  答:中国国新会坚定地将大公打造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一流评级机构。大公下一步的国际化发展会以契合国家战略、服务于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服务于全球投资者的需要、服务于“一带一路”资金融通的市场需求为立足点。大公将会持续审视国际市场中的机会,适时稳妥地推进国际化发展之路。

  第八:同类的发行人,包括大公在内的国内评级机构给出的AAA或者高级别,只能对应美国三大给出的A-甚至更低的级别。大公是怎么看待这种现象的?

  答:从信用评级专业上而言,具体级别的评定是在一定范围内的排序,排序范围不同,排名自然不同。一般而言,国内评级机构给出的是通常是国内刻度评级,而美国“三大”在国际市场上给出的是国际刻度评级,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两种级别符号进行比对。大公是我国最早系统性开展国际刻度评级的评级机构,包括大公资信出具的主权评级结果,大公香港、大公欧洲出具的评级结果,其实都属于国际刻度评级,这就是为什么大公出具的中国主权的本币信用级别是AA+(国际刻度),而大公评定的我国企业可以达到AAA(国内刻度)。在国际上,“三大”评级机构其实也有其区域或者国别的评级刻度,和国际刻度不能等同。毫不讳言的是,目前我国国内刻度评级的区分度的确不及国际刻度评级,而提高评级的区分度是当前市场和投资者的共同需要。下一步,大公会继续发挥自身积累的国际刻度评级技术优势,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提升评级区分度上有所突破。

  第九:中国国新控股大公后,准备怎样恢复大公原有的市场地位?

  答:从评级的覆盖面来看,大公对30个省市自治区、70多个行业的万余家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有领先的技术和数据累积。部分业务的暂停,对大公评级的区域、行业和客户覆盖范围没有产生颠覆性的影响。从评级结果来看,大公评级的客户违约率在行业内一直保持较低水平,在利差分析上在行业内也有优势。中国国新控股后,将致力于进一步提升大公的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并充分保障大公业务开展的合规性,支持大公以专业、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提升评级质量,加大投资者服务和客户服务力度,精耕细作,立足长远,不断提高市场美誉度,以信誉赢回市场,努力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评级企业。

  第十:中国国新的控股是否意味着评级行业中的“国进民退”?

  答:中国国新控股大公,使得大公的股权结构实现了从单一集中股东到混合所有制的转变,这并非简单的“国有化”。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合规管理的优良传统有助于从根本上增强大公的合规意识和合规能力,民企股东的持续参与则有助于大公建立健全市场化的体制机制,并形成有效的制衡体系。因此,多种所有制成分的共同参与,有利于切实提升大公的经营管理水平,也有利于大公更加独立地开展评级业务,从而用更高质量的评级产品和研究成果服务于我国金融市场下一阶段的发展需要。

  (本文来自于经济观察网)

责任编辑:李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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