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有“新”更有“特”

2019-08-20 08:44:4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临港新片区不仅是原有自贸试验区在空间范围上的拓展,更是在发展目标、战略规划和内涵上的改革深化。新片区的“新”,在于新的建设目标、新的核心功能、新的管理模式

  

  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标志着人们期待已久的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正式成立。从2013年以来,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已曾扩围,对于本次临港新片区的设立,免不了有疑问:临港新片区与之前的扩区比较,“新”在何处?

  临港新片区不仅是原有自贸试验区在空间范围上的拓展,更是在发展目标、战略规划和内涵上的改革深化。新片区的“新”,在于新的建设目标、新的核心功能、新的管理模式。

  新建设目标――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先期建设发展基础上,临港新片区的建设目标是打造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平台,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企业,提升经济实力和经济总量,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十三条载明:国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在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特殊经济功能区的核心政策和制度是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全方位高水平开放;选择条件是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外开放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领域,加大开放型经济的风险压力测试,实现与境外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度开放、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特殊经济功能区是中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新核心功能――集聚配置全球高端资源要素。

  根据建设目标要求,临港新片区的核心功能是集聚配置全球高端资源要素,所以制度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更加强调新动能培育和生产力发展。根据总体方案,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涉及投资经营、贸易、跨境金融、国际运输管理、人员管理、税收制度等方面。这些措施与国际高端要素集聚、高端产业功能培育、前沿产业集群发展相结合,围绕产业链实施制度型开放集成。

  总体方案更加强调“自由化”,并提出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五个重点方面。在监管创新和制度创新上,自由化比便利化具有更大的创新空间和更高的开放水平。与现有自贸试验区相比,推进上述五个方面的“自由”显然需要更高水平的开放与更深层次的制度创新,这一进阶也符合形成更高层次开放的国家战略定位。

  在此进阶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如何形成发展新动能。整个自贸新片区的开放、改革、制度创新等措施都要围绕产业链,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实施系统性开放,这也与中央提出的“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相契合――更加深入的开放、更加全面的开放、更加系统的开放和更加公平的开放。所以,临港新片区也是中国进一步全面扩大开放和向制度型开放转型战略的集中体现。

  新管理模式――参照经济特区管理。

  经济特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特殊的管理体制。特殊经济政策包括经济发展主要靠吸收和利用外资,产品主要是出口;经济活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对外商在税收、出入境等方面给予特殊的优惠和便利政策。特殊管理体制主要是在对外开放、市场准入、注册经营、人事制度、劳动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有更大自主权。

  经济特区不同于出口加工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放区、高新技术区等产业园区,而是综合性的特殊经济区域,在管理体制上具有政区合一特征。政区合一型管理体制避免了管理职能分割、管理空间分割、行政权能分割等弊端,有利于促进产城融合,提升城市能级。临港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根据国家授权实行集约管理体制,可以赋予管理机构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贴近市场的创新业务,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见效。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

(责编:杨曦、庄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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